衞署加強監察美容廣告

衞署加強監察美容廣告

【本報訊】DR醫學美容集團毒針事件揭露政府對醫學美容缺乏監管,衞生署事後才發現市面上有200多個高風險美容醫學程序的廣告,如激光、幹細胞及注射某類物質,但該署至今只巡查了7間美容公司。

先區分高及低風險療程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昨舉行特別會議討論DR事件。高永文表示,新成立的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會檢討《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註冊條例》及《診療所條例》,將來可能需修改該兩條例,或將該兩條例合併為一條監管醫療機構的條例,並要求高風險醫療程序註冊,由該條例監管。
高永文承認,現時法例沒有界定何為醫療程序,督導委員會轄下的小組,半年內會先區分高風險醫療程序及低風險美容服務,並制訂有關指引,規定高風險程序必須由醫療或專業人士進行,其他人進行必屬無牌行醫。有了指引後若有人違反指引進行高風險醫療程序,出事後需負上民事責任。委員會需一年時間完成檢討,最少兩至三年後才能立法。
衞生署署長陳漢儀表示,DR事件後該署發現市面有200多個涉及高風險程序的廣告,如激光、幹細胞及注射某類物質,來自50多間公司。該署已巡查了7間,當中6間表示療程由醫生進行,一間表示已沒進行有關療程,該署沒發現違規行為。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表示,政府對市面的高風險美容療程缺乏監管,沒理由沒發現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