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文先生早前報名參加一間旅行社的日本四天旅行團,發現收據上有一項「代收機票徵費服務費」,令他心生疑惑。及後向香港旅遊業議會查詢,才知悉上述建議收費為30元,但不設上限,質疑旅議會未有監管旅行社以不同名目濫徵費,他怒稱:「咁旅行社係咪收幾錢都得?」旅議會表示,因應旅行社代航空公司或政府收取附加費(如燃油附加費)、稅款或其他徵費,導致工作量和財務風險大幅增加,自2005年10月起,建議旅行社可向顧客收取每張機票最少30元的服務費,旅行社向顧客報價時應通知此項收費。該會強調,旅行社徵收此項費用或如何釐定服務收費,均屬其商業決定,該會不時檢討此徵費機制。檔案編號:0920017社會服務◆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報料熱線:2929 0000◆社會服務熱線:2990 8288◆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 8688◆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傳真:3711 2468◆網址: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