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中港兩地經營地產買賣的深圳科技(106),其大股東兼主席王聰德斥約8.9億元,購入公司手持八項中港物業股權與債項,交易完成後,公司將派不少於0.62元特別現金股息。值得注意的是,王聰德現持有逾14.48億股(72.9%股權),他剛好收約8.9億元現金股息,亦即是王主席不用拿真金白銀便「智」取物業。
似為賣殼鋪路
王聰德購入的八項物業,有分散於中環環球大廈、金鐘統一中心等零星寫字樓單位,有位於大坑徑的老牌豪宅龍華花園單位,有位於九龍城城南道舊樓,甚至老遠在北京的寫字樓單位。上述項目有蝕有賺,但翻閱2012年年報,以資產計,已佔公司近四分三物業,出售資產後,公司仍持有位於深圳的曙光大廈,以及一層工廈與一層商廈。從上述交易看,王聰德似為賣殼鋪路。
作為小股東,憧憬賣殼不如先衡量是否贊成此交易,以深圳科技上周五收市價0.79元計,0.62元特別現金股息確吸引,只是王主席說明基於手續等技術問題,要60日才可派現金股息,但會以票據形式向公司支付二厘息。
此外,完成交易後,公司亦計劃進行股本重組,將每股股份面值由0.2港元削減至每股0.01港元,註銷公司股份溢價賬的全部進賬金額,及將註銷股份溢價賬產生的進賬額及削減已發行股份面值之金額轉撥至公司繳納盈餘賬。
公司向王主席出售8個物業,理由為物業價格過去十二個月高企,但全球經濟不明朗,故出售獲利。另自09年中起股價一直低資產淨值,平均每日成交量低於已發行股本之0.4%。故交易與派發現金股息可為小股東提供即時流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