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上流傳本港一小學生的功課紙,要求寫出對「國歌」的體會。學生寫道:「歌詞令我覺得在危險地方。」老師打了交叉。
我孤陋寡聞,不知道現在在香港讀小學,連個人體會都分對錯了。體會,即個人感受,甲聽了一首歌,覺得旋律優美;乙聽了一首歌,覺得氣勢磅礡;丙聽了,卻引發不快樂的聯想,甚至覺得大難臨頭……這些,均屬個人感受或體會。感受就是感受,無所謂對錯。如何要求不同的人擁有相同的感受?學生誠實寫出自己的感受,卻被老師打了交叉,那以後,為了得分,是不是就要學習寫虛假的感受?香港的教育,最終是要培養撒謊者嗎?當孩子自小學習為了利益虛構感受或扭曲自己的感覺,香港人不就變成現在的強國人了嗎?
無獨有偶,人氣學校鮮魚行開設國教課,校長梁紀昌認為,學生見到國旗升起,不應該有冷酷無情的反應,如果老師發現學生感受有偏頗,會跟進了解。
我就不討論梁校長對學生的感受有規限是對是錯了。我只想討論技術問題,怎樣評定一種面部表情為冷酷無情?又如何評定他人的感受有偏頗?每個人表達感情的方式都不同,有人遇到開心事會笑,有人遇到開心事會哭。也有人習慣喜怒不形諸色。在一個一生只哭四次的人看來,全世界的人都情感泛濫吧?
香港怎麼變成這樣?似文革陰魂襲港。這感受又算不算偏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