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孝子賢孫在重陽節到骨灰龕拜祭先人,但買了違規龕位的或會白費心血。被規劃署檢控的龕場元朗明月山及紫雲仙苑,合共售出約3,000個龕位,但前者本月11日被上訴庭駁回申請,倘於當日起28日內不上訴至終審法院,將隨時結業;後者則以明月山未有判決為由,一直拖延規劃署執法,倘明月山上訴不成,亦面臨結業危機。 記者:陳凱迎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指,明月山及紫雲仙苑勢成「預警」,將來政府立法發牌,現利用城規條例漏洞拖延時間繼續營業的違規龕場,將骨牌式倒閉,受害消費者數以萬計。
規劃署分別於前年7月及10月向紫雲仙苑及明月山,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中止違例發展,但兩間龕場懶理,繼續營業。根據規劃署資料,拒絕遵從上述通知書者,可被罰款最多100萬元,或被要求還原地貌。
明月山就有關通知書提出司法覆核敗訴,本月11日再被拒絕經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明月山需於被上訴庭拒絕申請當日起的28日內決定是否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明月山所屬的譽滿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主席林衛邦拒絕回應。
反覆申請改變用途
紫雲仙苑則曾向城規會提出更改規劃用途,但被拒絕。據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了解,紫雲仙苑正以明月山的官司尚未完結為由,拖延規劃署執行檢控,案件待今年12月3日再提堂;他擔心,明月山倘沒有上訴或被終審法院拒絕申請,將連同紫雲仙苑陷入倒閉危機。
大聯盟另發現被發展局列為違規的龕場中,有12間龕場利用城規條例漏洞,反覆向城規會申請改變用途後又撤回或一再延期,或被城規會否決申請後,稍作修改又再重新入紙,佔所有表列違規龕場的七分之一。例如大埔馬窩的忠和精舍,08年起先後向城規會提出四次申請,將綠化地帶改為宗教用途或「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每次將申請範圍稍為擴大,但全被否決,最近又改為申請用作存放骨灰,有待審議。
謝批評,上述漏洞縱容違規龕場利用正申請改變規劃用途為由,拖延政府執法,或令消費者誤以為龕場可規範化,要求政府檢討城規條例。
話你知:暫存骨灰 首兩月免費
輪候公營骨灰龕位大排長龍,私營龕位又有倒閉危機,急需安放先人骨灰的市民,應該如何選擇?原來任何遺骸在政府火葬場火化後,骨灰可免費存放在該火葬場內不超過兩個月。市民倘仍有需要,可申請將骨灰暫存放於葵涌火葬場,每月收費為250元,但不設拜祭;現時該火葬場可存放數千個先人骨灰,暫存服務期為3個月、6個月及12個月不等;暫存期屆滿後,可申請續期。
至於龕位供應,政府於今年9月開始分三階段配售和合石橋頭路新龕場及鑽石山新加建的龕位,首階段推出10,742個龕位,接獲逾24,500份申請,超額近1.3倍,以抽籤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