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課開手機罰$5 忘帶體育服裝逐件計<br> 班主任設罰錢制捱轟

上課開手機罰$5 忘帶體育服裝逐件計
班主任設罰錢制捱轟

【本報訊】欠功課每份罰5元、欠帶體育服每件罰5元,不守規則的學生或要花光零用錢。薄扶林余振強紀念第二中學有女班主任疑為了提高班別的表現,要不守規則的學生罰錢予班會,引起學生不滿被「亂罰錢」,加上其他懲罰如全班在早會被批評要罰留堂等等,有學生表示被嚇怕,對上學感到有壓力。 記者:歐陽子瑩

就讀該校4A班的學生向本報指,女班主任日前訂下新規則,名為「班會募捐計劃」,要犯規的學生罰錢交給班會。根據罰款清單,最少有6項違規行為要罰錢,其中上課期間開電話罰5元、欠交功課如當日交回每份罰5元、欠回條第一天不用罰款,但之後每遲一天罰款遞增至2元、4元等,越遲交罰款越「和味」。
此外,為了阻嚇不帶齊上課必需品的學生,欠帶每天要帶的祈禱手冊要罰抄五次兼罰3元,上體育課但無帶齊全套體育服包括衫、褲、鞋,則每件罰5元。而罰則最高的,可算「轉堂走出走廊」,記缺點及罰款10元。除了罰款,若全班在早會上被「彈」,要罰留堂至下午5時;課室日誌如出現「C級」評分,則罰留堂至4時半。雖然罰款交予班會作經費,但有學生不滿被亂罰款,甚至有學生為此逃避上學。

校長:牽涉到錢一定唔得

校長蔡高亮回應查詢時稱,向有關老師了解過後,證實有關罰款制度,相信由於校內正有比賽鼓勵每個班別提高出席率等表現,老師就想出了「比較心急」的方法。
蔡校長稱,該班別的兩名班主任早前曾與學生開會討論,商議出罰款計劃,班會亦贊成,但他認為老師有疏忽,已作出告誡,「就算學生同意都好,牽涉到錢一定唔得」。他又指,之前沒有收到學生投訴,罰款制昨日已即時取消。
遵守校規與否不能由金錢衡量,罰款制也可能違反《教育條例》,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認為,不應用罰錢方式懲罰學生,「可能老師出發點係好,但罰款都唔係好方法。」

該校校長蔡高亮認為老師有疏忽。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