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齊光保釋 控方將召45證人

麥齊光保釋 控方將召45證人

【本報訊】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被揭涉嫌互租單位騙取房屋津貼,遭廉政公署正式落案起訴,案件昨日提堂,瞬即獲安排於下月6日轉介區域法院提訊。兩人獲准繼續以現金5萬元保釋。代表曾景文的律師在庭外指,本案源於當局的壞政策及壞習慣,又謂情況普遍:「廉署要查就查晒所有人!」
正式成為被告的62歲麥齊光及57歲曾景文,昨日一早到達東區裁判法院準備應訊。進入法庭後,二人並肩坐在公眾席的第一排座位等候開庭,其間不時閒談。麥齊光看來心情輕鬆,但曾景文則一臉愁容。

麥齊光被控串謀詐騙及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處理。李家皓攝

控方不反對保釋

兩人昨分別由許天福及張雅棣律師作代表,選擇以英語聆聽控罪,兩人均表示明白內容。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另外又分別被控兩項及三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
控方將有45名證人,包括涉案單位原業主及買家、處理交易的律師樓職員、地產經紀、公務員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廉署調查人員、政府化驗師、以及曾與兩名被告一同上課的學員、包括中大建築學系教授林雲峰及運輸署助理署長羅鳳屏。
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又表明不反對被告保釋。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提醒被告,須繼續居於報稱地址,即舊山頂道花園台及山頂賓吉道Cloudridge,如要搬遷必須在24小時前通知廉署。
案件編號:ESCC39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