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停車場加價一倍<br>團體狠批外判承辦商冇王管

康文署停車場加價一倍
團體狠批外判承辦商冇王管

通脹猛於虎,百物騰貴,政府紓困措施不但未見成效,更縱容外判承辦商加價。《蘋果》近日接獲兩名讀者反映,指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停車場由9月1日起加價,部份加幅更高達100%。民間團體狠批康文署加價不合理,並應加強管制外判承辦商。 記者:王淑君 余睿菁

讀者鄧先生發現沙田運動場時租車位早前加價,由每半小時四元,加價至首兩小時每半小時六元,第三小時起更加至每半小時八元,假日則首兩小時每半小時八元,其後每半小時十二元。鄧先生熱愛長跑,星期一至五每天平均花兩小時練習,假日更會跑三至四小時,他對加價大表無奈,但由於城門河附近只有沙田運動場可供泊車,雖不忿,也只有繼續使用。除沙田運動場外,羅先生亦指黃大仙蒲崗村道公園停車場收費,亦由每半小時約三元加價至首兩小時每半小時六元,其後每半小時八元,假日首兩小時每半小時10元,其後每半小時15元,加幅也是100%。他怒斥:「非常離譜!」

蔡耀昌︰須向市民交代

康文署回覆,本年8月底共有17個停車場的外判合約到期,新合約的泊車費亦根據不同市場因素而調整,一般較舊合約減兩元至增加11元不等。而沙田運動場和蒲崗村道公園的收費已由平日每半小時收費由三元或四元加至六元;而周末則由四元或五元加至八元及10元。該署表示,承辦商營運合約一般為期三年,有關承辦商或承租人須向署方繳交租金,並須在合約期內根據標書上訂明的收費營運,亦要在署方批准的地方展示泊車條款及收費,讓公眾知悉。承辦商欲於合約期內調整收費,亦必須先取得署方書面同意。民間監管公共事業聯委會發言人蔡耀昌批評康文署停車場收費加幅太大,認為政府部門不應一下子「加咁多」,並須向市民交代合理的理由;政府亦應管制外判承辦商的收費,慎防承辦商「亂咁嚟」。檔案編號:0831038, 0903082社會服務◆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報料熱線:2929 0000◆社會服務熱線:2990 8288◆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 8688◆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傳真:3711 2468◆網址: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