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投票個案共70宗

冒名投票個案共70宗

【本報訊】上月立法會選舉,選舉管理委員會共接獲70宗懷疑被人冒名投票的個案,正進行調查,但不排除可能是票站人員出錯。另外,廉政公署亦正跟進27宗冒認選民投票的個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以書面答覆議員提問時表示,選管會共收到70名選民投訴,聲稱於投票站申領選票時被告知,之前已有人以其身份獲發選票,當中上水彩園會堂及沙田浸信會呂明才小學兩個票站投訴最多,各有三宗。

廉署警方一同跟進

他指出,由於能夠掌握的資料有限,個案發生的原因難以確認,可能是有人冒認有關選民投票,或有人故意再投票,但亦可能是因為發票櫃枱的投票站工作人員不小心錯誤劃去登記冊上的記項而引致的。他又表示,警方收到31宗有關懷疑有人冒認選民投票的個案,涉及34名選民,當中26宗,涉及28名選民已轉交廉政公署。廉政公署本身也額外收到1宗個案,正連同警方轉介個案一起跟進。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任何人冒名投票,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