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醉漢於凌晨時分向停車場女職員亮刀,揚言打劫,不但吩咐她「快啲報警」,更埋怨「點解差人仲未嚟」。醉漢分毫未動下被起訴企圖打劫罪,被重判入獄5年。他昨天上訴得直,獲改判普通襲擊罪成,判監9個月。
報稱自僱人士的上訴人梁國忠(46歲),去年3月6日凌晨1時於柴灣漁灣邨的停車場內犯案,同年7月被定罪判囚。截至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前,他已遭收押6個半月,上訴庭昨天下令將他即時釋放。
上訴庭指,劫案發生前個多小時,梁曾跟停車場職員聊天,其後帶醉下現身停車場的收費亭,向女職員亮刀打劫,卻又要求她報警,自己沒有逃離現場,事件情節古怪。雖然梁事後向警方透露本身欠債,但控方未能證明當時醉酒的梁,確有打算行劫的念頭。
案件編號:CACC2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