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工程師在教會結識小學女教師,見面數次已情傾對方,惟表白遭拒後,即「反轉豬肚」,向女神、其母親和任教的學校校長發恐嚇信,訛稱會公開女神的性交照。涉案工程師原被控刑事恐嚇罪,昨天獲撤銷控罪,改判自簽1,000元,守行為一年。
被告葉權(33歲)原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指他於今年4月24至25日,在香港恐嚇一名女教師。
案情指今年初被告與事主在教會認識,見面數次後,被告向事主表白,但遭拒絕。其後,事主任教學校的校長及事主母親,均收到匿名信件,對方聲稱會公開事主的性交照。翌日,事主收到相同的電郵,懷疑是被告所為遂報警。
被告於今年9月自首,警誡下承認發出恐嚇信,信中所指的性交照並不存在,他因妒忌事主結識其他男士才犯案。
案件編號:TWCC267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