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藝人「大姐明」林建明(圖)在2001年任職亞視時,在廣播道亞視總台遭佈景板擊傷頭部,須送院縫針,事後更患上抑鬱症。她後來以亞視疏忽引致意外為由入稟索償,案件在沒有開庭審訊下和解收場。與訟雙方昨天就訟費評定聆訊現身高等法院,但拒絕披露賠款和律師費的金額。大姐明的法律代表指,因案件已和解,故此大姐明不願再重提舊事。此外,與訟雙方傾向透過以書面方式處理訟費評定,省卻開庭聆訊。案件押後至明天再訊。案件編號:HCPI14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