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批評懲教署濫用單獨隔離囚禁,每年平均逾4,000宗。有囚犯只因在囚室洗衣服、多穿了一對襪保暖、與囚友交換食物等輕微違規,也被罰單獨囚禁。更有囚犯被隔離囚禁長達100日。曾在內地被控「反革命罪」判刑10年的民運人士劉山青形容,「大陸都冇咁離譜」,批評懲教署「百分百有違人權」。
社協昨天在記者會公佈懲教署統計數字,指經紀律聆訊後隔離囚禁,平均每月285宗;中止與其他囚犯交住,平均每月52宗。兩者每年平均合共有4,044宗。另外於09及10年共有6宗自殺個案,其中兩名囚犯曾被隔離囚禁。
社區組織幹事練安妮說,去年接觸的個案,有男囚犯被指藏有未經批准刊物,囚犯沒代表律師下出席紀律聆訊,被判單獨隔離囚禁21日後,再延續單獨隔離囚禁長達100日。也有女囚犯因經常投訴而被單獨囚禁兩個半月,患上心臟病及病腳,期間更曾企圖自殺。社區組織幹事蔡耀昌說,隔離囚禁的犯人被囚於小囚室,每天24小時只有一小時出外運動。外國研究顯示,犯人獨囚逾10天,會產生身心影響。
該署回應指,是在合法、合理下根據《監獄規則》賦予的權力,獨囚個別犯人,以維持監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