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搬屋搬出一肚氣!觀塘一名新居喬遷之喜的張先生,滿以為覓得城中收費最平的搬屋公司,豈料昨天搬運家具時,對方卻坐地起價,數名紋身大漢索價28,000元,較起初協定的1,300元貴逾20倍,雙方爭辯五小時,需驚動警員到場調解,張先生只願支付5,000元了事,惟搬屋公司負責人砸毀逾5,000元的手機,矢言要追回到底。
記者:文兆麟
張先生(40餘歲),一家四口原居於康寧道康濤閣B座,近日因業主收回單位要遷出,遂到處格價,終於滿心歡喜,找得一家電話報價只收1,300元搬運費的搬屋公司。昨晨9時許,5名紋身搬運工人駕駛貨車到場,將家具逐一裝入車斗,並由張先生簽名,表示搬運20件大型家具,包括鋼琴和床具等,由工人運往相隔60米的新居康麗園A座地下。
最終只付$5000
惟抵埗後,搬屋公司負責人何先生再經點算,指張的搬運費已經超支,需要額外逐件計搬運費,由300元至1,000元不等,包括超出7件家具和70件雜物,最終索價28,000元。張聞言如晴天霹靂,憤慨地說:「我朋友由粉嶺搬嚟觀塘都唔使3,000蚊,點解咁貴!」雙方為此爭論不休,直至下午3時許,需由警員到場調停,何見只收獲5,000元,一怒之下,將其相約價錢的手機擲落地,大叫「我唔信收唔到錢,我會追回到底!」
在警員面前付款
律師梁永鏗稱,若搬屋公司代表在警員面前收取事主現金後離去,相信雙方已達成和解,事主可毋須付上任何民事及法律責任。搬屋公司在沒有實質證據,如電話錄音等情況下,證明客戶清楚知道有關搬屋超額收費情況,將難以向客戶進行民事索償餘款。
有13年搬屋經驗的搬屋公司負責人李紹義稱,搬屋公司一般會登門明碼實價報價,鮮有只憑客戶在電話報數,即提供低廉套餐收費,市民不要胡亂相信電話報價,免誤墮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