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延續<br>有交租可不簽新約

自動延續
有交租可不簽新約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租戶只要有交租,原有租約就會自動延續,不一定要簽新約。而現行的租客條例並不適用於農地,倘仍有耕作,則政府收地時可獲補償。

籲團結抵抗發展商

數十年前租地不少是口頭協議。身兼立法會議員的湯家驊表示,租戶除非同意合約內容,否則毋須簽新約,只要有交租,原有租約就會自動延續;地主若要中斷租約,一年租期便需給予一年通知期。一旦租戶簽新約,而新約條款註明縮短通知期及沒收地賠償,租戶就要受新條款規範。協助粉嶺北居民的路德會石湖社區發展計劃社工胡偉雄表示,地主及發展商會以最簡單的《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趕走非原居民,給予通知期,租戶便須依期遷走。惟上述條例不適用於農地,若租戶保留耕地及耕種物,例如果樹等,並用以幫補生計,即可抗拒上述條例,「政府收地都有得補償」。若業主以其他條例趕走租戶,手續複雜得多。他建議非原居民團結起來,以增加討價還價能力;利用群眾壓力抵抗發展商的迫遷,及抵制部份辛辣的租約條款。《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