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哋嗰輩後生嗰陣,好多都有「欺凌(Bully)」嘅經歷,一唔係你仲做緊嘢嘅時候會俾人「恰」;一就係你大咗「恰」番啲細嘅轉頭以平衡心理,我亦不能例外。不過骨子裏,我始終都係一個本性善良嘅人,所以每有疑似欺侮弱小嘅事件發生後,我都會如實告知事主我並非心存惡意,只係想找點樂子,往往仲要搭多句:「係咪唔玩得先?」當然其中係省略咗「我」、「你」呢兩個主賓用語。講完就當冇事,然後下次又嚟過。
前司長未被河蟹 何來打壓
人大咗就梗係唔會再有呢啲「中學雞」行為心態,不過最近竟然聽到有異曲同工嘅一句,仲要出自有份量嘅人口中,方知人老不一定成精,而係「妖」。至於意圖惑眾嘅妖言咪係「我都有言論自由㗎」!換句話說又即係「係咪冇言論自由先」?如果當日我真係咁顧及啲細嘅感受,咁我應該係事先請問佢「玩唔玩得」,然後至動手。而嗰位律政司前司長若然咁重視言論自由,亦應該同樣尊重兩大律師公會發表意見嘅空間。難得律師會會長葉禮德事後表示,與大律師公會一致決定不再回應,因為好似佢所講,每個人也有言論自由囉。其實個個大人大姐,又真係好難繼續同啲人糾纏喺咁嘅「中學雞」行為上。
港人不嬲都重視言論自由,當會明白乜嘢先係關於捍衞言論空間。事實上,前司長並沒因其提出觀點後,受到「河蟹」或任何形式的打壓,亦未因言而入罪,更加冇「被囚禁」,以至「被自殺」。彼身言論自由有受侵之嫌,實不知從哪說起。及後她亦強調自己不過是在學術講座發表評論,試圖淡化其清楚不過的「一國」立場為學術觀點上的表述。然坊間群起攻之的反應,我哋夠可以話只係「兩制」學派支持者嘅理論較勁。雙方其實大可繼續激辯,舌劍唇槍,而成個過程,佢哋都唔需要擔心一方嘅言論會受箝制,最多只係惹來反擊,因為呢度仲係「兩制」之下嘅香港!
最初,前司長直斥啲法官不分莊閒,未能掌握中央和特區之間的關係,由於先天不足,先會對法律應向「一國」定「兩制」靠攏搞不清楚。冇耐又話對啲法官嘅操守和水平好有信心,而佢哋亦唔會因為「公眾」言論而影響司法獨立喎。不過兩天,卻已前言不對後語,唯一推論就係啲法官嘅水平雖高,但啱啱就係過唔到條深圳河!再者你又其實係咪可以「公眾」自居,即係好似當日曾特首話自己代表港人一樣,而公眾同港人可能早非你嘅族類。總之今時今日,我最擔心嘅其實未係「司法獨立」,而係「司長獨立」。
皆因呢頭有位司長唔妥廉署阻頭阻勢,嗰邊又有前司長話啲法官不識大體,主要官員若此,情況怎不堪虞。
盧先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