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年代,差不多每個人也擁有「藝人成份」。每個擁有社交網絡戶口的人,皆擁有藝人常識:如何博取更多likes?怎樣的言論能夠惹來迴響?上載甚麼照片會得到效果?—也許閣下並不稀罕這些,但這種意識,卻切切實實地建立了。大家體會到一己的想法隨時惹來爭端,驚訝於他人對同一件事抱有差天共地的反應,在評論當中發掘許多自己從沒想過的角度……人們再不只感受着單純的自己,還有群眾眼中的自己。無論所謂的群眾僅寥寥幾位朋友,還是十萬人,對於展示(display)與被凝視(being gazed)的意識,不折不扣地存在。展示的行為與被凝視的意識,就是藝人成份。每在facebook/微博/網誌/Instagram發佈內容,彷彿訓練我們的藝人成份。天下再沒有人認為自己獨立存在,於作出大大小小的決定前,我們想到「別人如何看待自己」。許多人(包括筆者)在互聯網上載文字時,首句是「或許你認為我很儍,不過我……/我知道大家覺得這很無聊……/好吧,儘管罵我,但我真的很……」,反映出「預視別人的觀點」,埋藏在個人思考之內。我們的思緒變得相當複雜:每讀到爭議性內容,不再單純地接收,而是難以自控地設想「到底這是博取注目的手段?還是由衷的想法?」To see and be seen的意識喚醒以後,沒有回頭路。
展示私生活
藝人成份入侵我們各部份的生活,包括私生活—感情生活(我甚至懷疑到底我們還有沒有「私生活」)。展示感情生活的行為,將快樂與失意同時放大:公開展示愛情幸福美滿,讓人無比亢奮,有時甚至搞不懂那些亢奮之中,有多少來自廣大的迴響(許多人讚好)?多少出自情感本身帶來的快樂?由於群眾看着自己,徇眾要求展示福氣,大家尖叫,當事人也就更為亢奮?因為分享力量龐大,正能量生產更多正能量?模糊一片白,難以辨清了。相反,如果情路遇上挫折,情侶們則多出一分壓力:該如何向群眾解釋?對方會否公開指摘我?Block對方的戶口好不好?該於何時將facebook的「感情狀況」一欄由「戀愛中」改為「單身」?公開承認是否代表一切將無法挽回?事實上,名人藝人的壓力,每一位普羅大眾都在切身感受着。從前藝人慣常將感情生活埋藏,保持單身形象,讓粉絲繼續遐想。時移世易,藝人不再逃避戀情—如果雙方都是藝人,相互支持,互利共贏,一起分享synergy(共同作用)成果—反映着生態的進化,時代的進步。事實上,在互聯網中直言不諱成為某種「集體習慣」(collective habit),藝人也就沒原因還埋藏真我。
家醜不出外傳2.0
從前有句守舊觀念「家醜不出外傳」:被人知道家醜,有損家族聲威!當代社會沒有這回事了。月前,俄勒岡州一名婦人遭丈夫拋棄後,還以之作為宣傳伎倆,好去放售舊居,連她的前夫也不禁讚好。隨着藝人成份滲透於每個人感情生活中的各個角落,家醜不出外傳的概念得到進化:友人與丈夫吵架,縱使她並非藝人,卻感到有需要埋藏怨氣:「大家認定我快樂,所以不好意思上載不快的感受,好像有違大家的心願似的。」注意,她的出發點並非來自家醜不出外傳的守舊觀念,而是體內的藝人成份作怪,認為一己展示的生活必須符合群眾的意向!哈哈,我笑說現在人人都是藝人了,婚姻生活再美滿的藝人,也有小磨擦吧—例如「叫咗你唔好開冷氣,家個仔冷親啦」,卻不見他們展示這一部份,不會於fb上載「死佬搞到個仔冷親,頂你」。符合公眾期望,似乎是家醜不出外傳的進化版2.0。算吧,床頭打交床尾和,儘管上載一張二人的溫馨照,用這行為帶動自己的豁然吧,有時人很奇怪,翻翻舊照,上載快樂的事情,講講下真的會令自己感動,怒氣就消了。這也許是體內藝人成份的最大貢獻吧。(我有次被阿婆錯抦,決定在fb撰寫《今日阿婆金句》,寫完之後覺得幾好笑,條氣就此順了,仲覺得少少感動。也分不清到底是自己豁達,還是為一己的文采沾沾自喜,還是藝人成份提供了另一個思考角度,還是本來就冇嘢好嬲。)撰文:卓韻芝藝人。不用怕,幽默感會救贖你。逢周日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