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曾偉雄上場以來,社運界爆發「檢控潮」。去年十.一在中聯辦外示威的FM101成員泰歷被控襲警罪,法官指他推鐵馬及企圖攀爬有「襲警意圖」,重囚半年,是近年示威者判刑最重的案件。
泰歷上訴 免立下壞案例
23歲的泰歷憶述,當時見警察拉扯同伴曾健成,打算攀過鐵馬聲援,「所有警察證供都話我推鐵馬嗰陣,兜巴打橫摑落差佬度,但係兩條片都影唔到,個官就取消呢個point。差佬同我有手碰手,再退後。個官認為後面係馬路,好危險,所以我推鐵馬都算襲警」。
泰歷指政府藉此案殺雞儆猴,嚇窒中聯辦示威者。他惟有上訴,免立下重罪案例,「推鐵馬唔係毆鬥,封住條路唔畀人行,我拉開佢,係好簡單嘅邏輯。你面對緊警察,受法律制裁一啲都唔奇。唔係話坐監好過癮,但係挑戰制度必定要成本」。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已致函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要求修改襲警罪檢控政策及程序,不應給警方酌情權。羅解釋以往示威者被控襲警,每年最多一宗,07年至今卻最少20多宗,「警方有利益衝突,唔應該由佢哋決定檢控。檢控官唔做就等於摑警方一巴,所以好少縮沙。萬一遇到釘官,明明唔夠料都會告得入」。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