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對身體有益,這是常識。比平常知識多一點點的會說,運動會產生一種名為安多酚的東西,這東西會對身心都有益。有人拿這個做利誘,想勸導我多做運動,不幸,我也有一點點常識傍身,便利用常識,說,不用運動那麼麻煩,想要安多酚帶來興奮愉快的感覺,吃可可豆製成品也一樣,不然,搞複雜一點,談一場戀愛,據說也有相同效果。此人無功而退。最近不斷有人來鼓勵催迫誘拐我去做運動,快要鬧成一場運動來。有一位特別邀請我到他家參觀,以為有甚麼稀奇,原來只是在家裏添了一部電動跑步機,再在前面安裝了一部特大電視,就可以邊做運動邊看戲。此人非常了解我,知道我對運動無感,會覺得每天起碼要做帶氧運動一小時的要求不但太苛刻,也太浪費時間。既然我不能把運動當娛樂,於是用娛樂與運動大融合來做誘餌。誰知我說,你提到時間,時間既然寶貴到這程度,你倒不如說,還想多活一點時間,請立即運動。此人結果掃興而回。有個強烈推介高溫瑜珈,說關鍵不在高溫,也不是瑜珈,是人。一個人運動難持之以恆,會覺得悶,參加瑜珈班,有人情的因素在,就像有了約定,也像聯誼。一聽到聯誼,我便倒了胃口,一提到約定,便只覺多添負擔,連運動都提不起勁,還要與人打交道?此人不熟我脾性,也注定徒勞無功。我繼續坐在那裏,不動如山,一邊旁觀看戲似的,看誰是最高明的說客,一邊想起小時候甚麼都不懂,媽媽只消說,吃紅蘿蔔會有紅血球,對身體有益,便想都不用想,一把把紅蘿蔔往嘴裏塞,因為那是我的媽,權威得很。那時候,性格喜好習慣還沒培養出來,沒有變成有點常識倚恃的刁民,你說這個對我好,便即時受教;多做運動身體好,一句口號就行了。多單純多好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