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遷九年廣州政協涉種票

北遷九年廣州政協涉種票

【本報訊】廣州市政協香港委員方麒驊,涉於去年區議會選舉期間,以女秘書的住址填報選民資格,涉嫌「種票」。審件昨日開審,在9年前已移居廣州的被告自辯時稱,他是持有「3粒星」的香港居民,到今天才恍然大悟「原來我唔可以投票。」
曾任東華三院總理的方麒驊(49歲),被控一項作出關於在選舉中投票的舞弊行為,指他於去年11月6日,在東區區議會選舉(樂康選區)中提供虛假資料,即選民登記表上的地址,是他唯一或主要居所。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

秘書地址供被告使用

任職被告秘書達20年的特赦證人李玉兒,昨出庭頂證被告。她主要負責處理被告在香港公司的事務。她指去年被告叫她幫手辦理有關選民登記事項,當時她應被告要求,將自己的地址填在選民登記表,交給被告簽署。去年11月6日,她陪被告往投票。
被告自辯稱,移居廣州後已被剔除選民資格,今次想盡公民責任,才重新登記。他不知選民填報的地址,必須是唯一及主要住址。控方質疑他為何未有細閱表格便簽署,他說︰「我好信我秘書,20年嚟我都合埋眼就簽名,大生意都係咁,從來都冇出事!」
案件編號︰ESCC22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