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應DR醫學美容集團發生致命醫學美容事故,食物及衞生局昨成立督導委員會,研究規管高風險醫療程序、進行有關療程場所,以及聲稱提供轉介療程的人士或機構,需時一年,之後再進行諮詢,最快或要2014年才展開立法程序。醫學界批評研究時間太長及範圍太闊。
食衞局局長高永文昨表示,委員會將就高風險醫療程序制訂定義及監管模式,把進行高風險醫療程序的場所、轉介或進行高風險醫療程序的人士及機構也會納入監管。委員會將劃分普通美容程序及高風險醫療程序。
對於研究需時太長及範圍太闊,他表示業界對高風險醫療程序有不同意見,且檢討並非單純因今次DR事件。
其間衞生署、消委會及海關會在現行法律下加強監察醫療美容程序及廣告。對於為何政府多年來不監管醫學美容,他沒有正面回應。
16名非官方的督導委員會成員,主要來自醫學界,未有美容業界人士。委員會最快下周開會,不排除會成立小組研究不同細節。
香港醫務委員會成員蔡堅表示,用一年時間研究太長。醫學界立法會議員梁家騮表示,檢討範圍太闊,應優先針對聲稱從事醫療業務的公司。
可參考新加坡例子
督導委員會之一的血液及腫瘤科專科醫生梁憲孫表示,高風險醫療程序或很多,可優先定界最高風險的程序,再制訂規管方案。委員之一的醫委會主席劉允怡表示,可以參考新加坡,列明哪些美容療程一定要由專科醫生負責。欠缺科學論證的治療,如美白針及幹細胞活膚,醫生想進行便要在醫委會註冊。
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表示,批評委員會沒有業界代表,未能反映美容業的聲音。現時美容院與醫生關係混亂,有合作或從屬關係,也有醫生自行開設美容中心,或於診所提供醫學美容服務,政府應理順運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