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耀輝只間中獲醫生批准回家數小時「度假」,他很想回家,卻處於兩難。「醫生問我幾時出院,但我對腳仲未行得,暫時仲未食到嘢要用胃喉輸奶,爸爸、媽媽要返工,想請人照顧我,如果出院同屋企人住就申請唔到綜援,佢哋收入有限,兼顧唔到我嘅生活。」耀輝出院後每星期接受三次物理及職業治療,每月支出約3,000元,連同工人薪金及醫療雜費,每月開支約1.2萬元。「出院前仲要改裝屋企,包括鏟平廁所石級、拆走企缸嘅圍欄,估計最少3萬蚊」。耀輝本年3月用盡積蓄申領綜援,出院後須以家庭作單位申請,其60餘歲父母分別做地盤工人及清潔女工,合共1萬餘元收入,不符申請綜援資格。
出院後須靠綜援資助
跟進耀輝個案的失明人協進會中心經理林楚恩表示,耀輝住院期間視作獨居,獲批2,000多元綜援,除非社署讓他出院後繼續獨立申請綜援,始可獲資助物理治療及聘請工人開支。屯門醫院表示,耀輝目前並無嚴重生理健康問題,曾與其家人商討康復安排,無要求他即時出院。社署回應,耀輝出院後可申領傷殘及醫療津貼,該署會酌情處理其綜援申請。耀輝所患的「轉化症」,據心理衞生會執行委員黎守信醫生解釋,患者內心世界長期受困,受心理因素干擾令肢體不能活動,要透過藥物及心理輔導解開心結,痊癒期視乎患者能否開竅,快則數天,慢則以年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