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議員前日宣誓就職,人民力量黃毓民在宣誓時「咳」走「共和國」、「特別行政區」等字眼惹爭議。據了解立法會法律顧問正研究黃的宣誓,是否不符《宣誓及聲明條例》規定,黃的議員資格有可能被取消;民建聯葉國謙更揚言,就算法律顧問指黃的宣誓有效,他亦不排除提出司法覆核。自言是向「人民宣誓」的黃毓民昨表示,大不了再宣誓一次。
記者:陳雪玲
新一屆立法會議員前日宣誓就任後,人民力量黃毓民前日宣誓時,讀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時以咳聲取代,《宣誓及聲明條例》第11章,議員拒絕或忽略作出有關誓言,須被取消其就任資格。
不介意再宣誓一次
據了解,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與法律顧問昨晚開會,研究其宣誓是否有效,由於今午召開的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是宣誓後首個會議,相信秘書處要在此之前作出裁決,黃毓民的宣誓有沒有效,能否以議員身份出席會議。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刪減誓詞並不符合相關法例要求,而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亦表示,黃毓民明顯無宣讀完整的法定誓詞,應該盡快重新宣誓。民建聯葉國謙認為,2004年社民連梁國雄就誓詞內容提司法覆核,法官判詞明確指出,議員要完整讀出誓詞,「如果法律顧問話佢已經完成(宣誓),我唔排除提出司法覆核」。因為根據《基本法》104條,立法會議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前日被問到為何沒有完整讀出誓詞時,黃毓民曾理直氣壯說:「我要向人民宣誓,我係人民授權嘅立法會議員。」當時他堅持已完整讀出誓詞,形容自己只是「讀讀吓咳」,這是常有的現象。不過,面對被取消就任議員資格的風險,黃毓民昨接受有線電視訪問時卻說:「再噏一次最好啦,大家睇住,我又一樣係大細聲(宣讀誓詞),你冇話唔得喎。有啲議員讀錯字又有,懶音又有,咁點呢?」
秘書處接五宗投訴
本報曾致電黃毓民查詢,但至截稿前未有回覆。據了解,黃毓民需要正式向立法會主席提出重新宣誓的要求,曾鈺成將予以批准。
據悉立法會秘書處兩日來,收到不少市民投訴黃毓民「咳」走誓詞,當中有致電投訴,亦有信件及電郵。秘書處回覆表示,共收到五個有關黃毓民宣誓的電話投訴,至於信件、電郵的數量則未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