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保安員涉冒警呃四女財物

立會保安員涉冒警呃四女財物

【本報訊】現職立法會秘書處保安的前警員,涉利用自己警員委任證影印本,冒警行騙。他專向在二手店放售手機的女子埋手,聲言懷疑她們牽涉犯罪活動,訛稱要檢查個人物品,取去物品後一去不回;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前警員還柙至11月21日,等候認人手續。
現年43歲的被告姚永泉,報稱現職立會秘書處保安員,被控冒充公職人員及盜竊等八項罪名,指他於今年8月22日至9月26日,在旺角信和中心及友誠商業中心外等地方,向四名女子訛稱自己是警員,並盜去她們的財物,包括三星Galaxy S3手機、Porter手袋、Gucci手袋及現金等。
控方指被告專向放售手機套現、剛從二手店出來的女子埋手,出示自己警員委任證影印本,聲稱她們牽涉犯罪活動,要求取去她們的隨身物品檢查。被告會要求事主離開一會,但事主回頭時已不見被告蹤影。
警方根據案發現場閉路電視片段,得知被告樣貌;至本周一有巡警發現被告在旺角流連,上前拘捕他,在其腰包內找到其委任證影印本。
案件編號:KCCC40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