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撤與不撤之間,國教科經過「失效」,最終宣佈「擱置」。有教育界人士認為,擱置已等同「撤回」;但前官員及學者均指出,在政府的官方用語上,擱置與撤回有實質上的分別,除了玩弄文字遊戲以挽回臉子外,政府堅持擱置,決不撤回,目的是要暗留火種,讓洗腦教育日後毋須再諮詢公眾就可死灰復燃。曾任職政府的文化評論人陳雲昨為梁振英政府的官方用語作出解讀。他指出,失效、擱置與撤回,在官方用語中有不同意義。擱置是指暫時放下,遲些再來考慮,火種不滅,可以很快死灰復燃。如中共說擱置釣魚台主權爭議,很快就再起爭端。至於失效,根本就講不通,因為國教指引從來無生效過。他舉例解釋,如多年前的八萬五政策,就可說是失效,因為真的雷厲風行推行一段時間,但董建華政府當時也不敢說。陳雲指出,梁振英遲遲不敢用撤回這個詞,因為一講撤回,以後要做,就要從頭做起,花一兩年時間再次諮詢,且多數失敗;擱置就可以由中途開始。故此,民間要爭取的,是要政府撤回國民教育。
基於面子不講撤回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吳啟漢認為,政府一直避免用撤回的字眼,因為撤回是民間的口號,有進行中的政策被迫收回的意思,政府基於面子問題不願套用,改用失效或擱置,是想用自已的用語來展示政府有自己的政策思維。吳表示,國教指引失效或擱置,與撤回之間有實質分別。沒有了課程指引,政府對課程內容強制的影響力大為降低,學校可自行選擇。梁振英在9月8日宣佈的學校自決,而胡紅玉較早前宣佈失效,到昨日決定擱置,純粹是語言技巧,無實際分別。換言之政府表面上任由委員會討論,其實一直堅守9月初的立場,並無作出任何新的讓步。同時,擱置亦留下一條尾巴,國教科仍存在,政府日後可以用資助或行政方式,鼓勵或引導學校重新展開國教科。前教統局局長、城大兼任教授王永平說:「政府以前冇咁多呢啲語言。乜嘢叫撤回與不撤回之間有好多討論空間、失效唔等於撤回,我都唔識答。」他又批評擱置指引,容學校自決開科與否,很荒謬,「咁政府點解唔執咗教育局、視學組?好不負責任、邏輯亂晒大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