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打劫及強姦案底的無業漢,在兩個月內連續三次持刀打劫屯門一間漫畫書店,半年後再於區內打劫一間修甲店,還逼女店主替他口交,終因留下DNA證據被捕。無業漢早前認罪,高院法官昨天判刑時,形容被告對社會帶來滋擾,對女人構成危險,重判他入獄9年。
官指有重犯危機
36歲被告臧豪輝共承認四項搶劫和一項非禮罪,曾有強姦、行劫和藏有攻擊性武器案底,報告指臧有心理問題,法官判刑時稱,被告性格衝動、不負責任,且有重犯危機。法官形容被告犯案的目標是錢和性,如不趁機給他輔導,被告下半生只會繼續犯案和坐監。
案發於2007年11月17日至2008年1月2日,被告先後3次持刀行劫屯門安定商場的青鳥書坊。同年8月13日,被告持刀衝入同區一間修甲店,迫令女店主脫光衣服為他口交,又摸她的胸和用手指插其下體,直至手染經血和射精。警方於事主身上找到被告的DNA,惟被告已潛逃內地,直至今年2月回港被捕。被告在4次劫案中共劫走近6,000元。
案件編號:HCCC2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