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顧志雅曾向警方解釋,榮文蔚為了讓他外出時「有面」,故同意把自己和丈夫的附屬卡讓他使用。但法官裁決時直言,顧毫無節制使用信用卡的態度,明顯違反榮給「窮男友」用卡作一般日常消費原意。
官斥其行為厚顏無恥
法官更指顧在部份交易中理直氣壯讓店員查閱身份證和為他登記個人資料,不等於他沒不誠實意圖,只反映他厚顏無恥,又指顧認為榮會替他找卡數僅屬一廂情願,又指顧明知自己並非卡主,仍手持他人的信用卡購物,遂裁定顧16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和2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成,還柙至本月29日判刑,不諱言會判處監禁。辯方透露顧父母離異,父再娶後再離婚,顧不但需照顧母親和患血癌的兄長,需供養父親與第二任妻子所生一對女兒,就本案損失無法作出賠償。法官質疑辯方「形容到咁孝順,但賣咗iPad啲錢只係繼續去上海吃喝玩樂咋喎」,直言案件嚴重,「你做錯嘅嘢要面對」。法官又提到辯方指榮文蔚涉串謀欺騙信用卡公司,但榮未有被起訴,法庭不會就此評論。榮因本案涉嫌訛騙被捕,正保釋候查,昨日再向警方報到,繼續保釋。顧在前年10月至11月間,利用榮的信用卡進行18次交易,購買58部iPad等物品,總值逾34萬元,並將貨品轉售套現。榮最後並無繳付有關賬單。案件編號:DCCC6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