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現象<br> 客戶頻向承辦商扣錢

普遍現象
客戶頻向承辦商扣錢

清潔行業的客戶非常嚴格,若未能按合約提供足夠的清潔工人,甚至清潔工遲到,也要向公司罰款扣錢。去年中最低工資實施後勞動市場更為緊張,身兼新紀元環保服務常務董事的甄瑞嫻表示,一項30多萬元的政府清潔合約,結果被罰款7萬元,佔約兩成合約價值!
她指業界遭客戶扣錢是很普遍現象,100萬元的合約,一個月可以扣上3000至4000元。上述被扣7萬元罰款的個案,原本合約規定要有40名清潔工,但新政策實施後流失了5、6個人,結果被政府重罰。

員工遲到罰公司錢

按照行規,客戶是有權作出懲罰性扣錢,罰款為合約價錢的1.5倍至2倍,以時薪28元計算,罰款為每小時42元或以上。
市場缺人,員工「見隔離(其他公司)多200蚊,下個月就唔返工!」而清潔合約年期一般為1至3年,期間人手或會出現差異,因此被罰款扣錢是普遍現象。
幸好亦有明白事理的客戶,知道市場聘請清潔工困難,只要達到服務要求,未必一定會扣錢。但政府則較乏人情味,罰則執行最嚴格。她指只要遲到45分鐘仍未填補人手,政府不單要罰款扣錢,甚至發出告票,每小時再加罰款2000元! 「罰到要補到人為止!」政府這麼嚴厲,因為「怕議員話佢包庇,啲員工蛇王都有法不依!」
雖然是清潔工遲到,但罰的是公司,而非扣工人錢。
在這緊絀的勞動市場,甄瑞嫻表示僱主還要好聲好氣「氹佢」,提示他遲到公司要被人扣錢,「希望佢繼續同你做,唔係僱主大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