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壞腦 狂罵法官

梁愛詩壞腦 狂罵法官

【本報訊】繼中聯辦公然插手香港內部事務,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炮打香港司法制度,直斥本港法官及法律界對中央及特區關係缺乏認識,只懂以普通法去解釋《基本法》,在居港權案中作出挑戰中央的「錯誤」判決,認為一定要用釋法解決雙非問題。資深大律師、前《基本法》草委李柱銘指梁破壞香港法治言論「得人驚」,指摘她公然向法官施壓,認為梁應辭職問責。
記者:林俊謙、呂浩然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日出席工聯會成員主辦的講座時,以「回歸以來的法律挑戰」為題演講,其間多次狠批本港法律界及法官。梁愛詩先翻法官舊賬,指99年2月16日終審法院法官審理涉居港權的吳嘉玲案時,曾指終院有權宣佈全國人大和常委會的行為無效或違反《基本法》,認為有關判決反映本港法官對中央和特區關係缺乏認識,「如果(法官)知道中央同特區關係企喺邊嘅時候,佢就唔會犯呢個錯誤」。

梁愛詩昨炮轟法官對國家缺乏認識,以普通法去解釋《基本法》是錯誤。 江俊豪攝

指僅釋法可解決雙非問題

梁愛詩之後繼續炮轟法官,批評他們近年判案時,經常以個人權利為先,未有平衡個人權利和公共權利,又指過去法庭處理司法覆核時,較少干預政府行政工作,形容現時很多判決與她的期望「有差距」。
除了轟法官外,梁愛詩又批評法律界搞「港獨」,指過去推動法律適應化時,有法律界反對將過去適用於英女皇和英國國會的內容適用於國家主席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意圖「去中國化、去中央化,想香港獨立」,她又反擊法律界批評人大釋法言論,指香港不能只按普通法解釋《基本法》,認為人大釋法是解決本港和內地法律制度衝突的橋樑,認為釋法可以確保《基本法》正確實施,「確保中央政府的對港方針得以落實」。
梁愛詩更認為,現時解決雙非問題的唯一方法,是由特首梁振英按照《基本法》第48條,以執行《基本法》時遇到困難為由,向國務院提交報告,再由國務院呈請人大常委會釋法,形容有關做法「係我哋比較有把握做到嘅嘢」。
資深大律師、前基本法草委李柱銘坦言對梁愛詩昨日言論感到驚訝,認為梁愛詩昨日連環炮轟本港法律界,更公然向本港法官施壓,做法令人心寒,指其言論比國家副主席習近平的三權合作論更「得人驚」,試圖破壞香港法治核心價值,「我難以置信佢可以講得出呢啲嘢,佢實在不應再留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

回歸後梁愛詩(前左二)任律政司司長,當時的終院首席法官是李國能(前右三)。

李柱銘:法庭應保障弱勢

李柱銘又指出,當年代表政府的律師,曾在99年2月終審法院審理吳嘉玲案時稱,接受由終院自行判決,表明不會堅持人大釋法,加上普通法沒有寫明終院無權宣佈人大或人大常委會違返《基本法》,終院法官才作出有關判決,認為梁愛詩昨日批評法官對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關係缺乏認識並不合理。李柱銘又認為,法庭判斷以個人權利為先並無不妥,因為這樣才能保障社會上的弱勢社群,至於用普通法解釋《基本法》,更是法律界內極少人質疑的做法。
公民黨湯家驊亦對梁愛詩的言論大表震驚,他解釋,《基本法》已確保本港法庭按本港法律處理案件,並非像內地般按政治需要,梁愛詩身為前律政司司長,理應十分清楚這點,質疑她「咁多年後先攞番出嚟講係輸打贏要」。對於梁愛詩批評反對法律適應化的人是要「去中國化」,湯反指梁不諳修例原則,他解釋,以往法例中的「皇家」是代表政府,不是政府裏的某人或某官員,故將之改成國家主席一類,是質量上的改變,並非修例原意。

05年逾600名本港法律界人士穿黑衣遊行,反對人大就居港權問題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