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執法者 無拘捕權<br>升旗禮上帶走學民 民政署疑違法

非執法者 無拘捕權
升旗禮上帶走學民 民政署疑違法

【本報訊】十.一升旗禮上,民政事務總署驅趕及帶走穿黑衣的學民思潮成員及市民,有法律界及立法會議員質疑屬違法行為,因該署職員並非執法人員,一般無拘捕權;至於該署聲稱有關人士違反的《觀禮守則》,事前也未公佈,「捉咗人先搬個守則出嚟,講晒啦。」議員會去信該署要求解釋,並在立法會跟進。記者:翁煜雄

約8名學民思潮學生及市民,前日穿上印有「I HK」、「加油」的黑衣,到灣仔金紫荊廣場擬觀看升旗儀式,但甫進入公眾區,便遭民政事務總署便衣男女職員以「呢度唔歡迎你」為由,驅趕及帶到遠處。該署人員事後解釋,是按《觀禮守則》要求可能干預儀式進行人士離場。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昨稱,該署事前並無向公眾公佈《觀禮守則》內容,「呢個係公開活動,應該事前公開畀所有市民知道,等大家知道要守咩規則。」她說,就算有守則,不代表該署人員可濫用權力,「人哋只係着住件黑衣,咩都冇做就俾你帶走喎。」她會去信該署要求解釋。身兼香港人權監察主席的律師莊耀洸稱,法例規定只有認可執法人員如警察,才可拘捕其他人;除非對方涉犯「可拒捕的嚴重罪行」,否則一般市民包括政府其他部門人員、場地保安人員也不可任意「的人走」。

律師︰可控告當局侵人權

他說,就當日情況,有關學生等只穿黑衣而沒過份行為,民政事務總署的驅趕及帶走行動,「就唔係咁合理。」他認為,有關行動也可能阻礙示威者表達言論的自由。至於被帶走人士,他說可透過法院挑戰當局侵犯人權,有需要可申請法援。穿黑衣而遭帶走的Daniel說,對當日民政事務總署行動極為不滿,「都唔明佢究意有冇咁嘅權力。」學民思潮成員黎汶洛說,質疑該署行動不恰當,擔心成為阻止市民表達言論的壞先例,成員將開會研究會否循法律途徑討回公道。民政事務總署稱,當日職員已解釋採取行動原因,暫未有補充。

學民思潮義工在不知觸犯甚麼法例下,被強行抬離升旗禮現場。 學民思潮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