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僱人士逾20萬增7.3%<br> 萬人非自願轉換就業身份

自僱人士逾20萬增7.3%
萬人非自願轉換就業身份

【本報訊】統計處公佈,本港去年底有逾20萬名自僱人士,較前年增加7.3%,其中有1萬人是在非自願下投身自僱行列,部份甚至被僱主強迫轉換就業身份。工會估計,部份僱主是在最低工資條例生效後將僱員轉為自僱,以逃避法律責任。記者:盧文烈

統計處昨發表專題調查報告,詳列本港自僱人士特徵。調查於去年10至12月期間進行。統計處發現,當時本港有200,600名自僱人士,佔整體就業人口的5.5%,較前年4至6月同類調查的186,900人,多出7.3%。43,300名自僱人士是在統計前五年內由就業轉為自僱,較去年的35,800人多出兩成,71%指是自願離開之前一份工作,原因包括想創業或希望自己控制工作時間;23%即9,900人則表示是在非自願下轉做自僱,原因除公司結業及職位被取消外,其中有1,300人是被公司安排轉換就業身份。
調查顯示,自僱人士以50至59歲佔多數(29.8%),年齡中位數48歲,近六成具中學或預科程度,他們多數從事運輸、倉庫、郵政及速遞服務,以及資訊及通訊業。
收入方面,自僱遠不如打工,自僱人士每月收入中位數只得1.1萬元,雖較去年調查9,500元多,但較整體就業人口1.2萬元卻少8.3%。統計處估計主要原因是自僱人士較多為低學歷人士。

假自僱問題日趨嚴重

職工盟執委張麗霞表示,自從2000年強積金推行以來,越來越多員工被轉自僱,隨着最低工資去年實施,假自僱問題更趨嚴重,部份僱主為逃避支付最低工資,逼員工轉自僱,曾有文具店售貨員被轉自僱後向工會投訴。她說,自僱人士不但失去所有假期福利,一旦發生工業意外,更不會獲工傷賠償,提醒僱員留意,「唔好僱主話轉就轉」。

本港自僱人士特徵

數目:200,600人
年齡中位數:48歲
教育程度:59.5%具中學/預科程度
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11,000元
每周工時中位數:45小時
工作性質:從事運輸、倉庫、郵政及速遞服務、資訊及通訊業佔最多(28.5%);其次為公共行政、社會及個人服務業(20.1%)
資料來源:統計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