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CE男生姦13歲網友<br>抹血後繼續 認七罪候懲

SPACE男生姦13歲網友
抹血後繼續 認七罪候懲

【本報訊】19歲港大專業進修學院(HKU SPACE)學生,透過社交網站facebook結識13歲少女,3天後就要求性交,「得手」後又強行肛交,並拍下性交片段,威脅放上網以迫令她與其他男性斷絕來往,甚至對她拳打腳踢,威脅要傷害她和家人。少女在愛與怕之間掙扎,最後母親獲知事件後報警。賤男昨天於高院承認非禮、非法性交、肛交及襲擊傷人等七罪,下月29日判刑。
記者:蔡少玲

現年20歲的被告莫光皓,案發時是港大專業進修學院環境工程高級文憑一年級生。案中少女事發時就讀中一,去年11月2日結識被告,兩天後約會,第三天晚上被告便於梯間要求跟她性交,但遭拒絕。被告吻她、撫摸其私處,但都不得要領。
事隔一周,被告接少女放學回她位於愛民邨的寓所後,又提出性交要求,她拒絕。被告不斷哄她、吻她和撫摸她,聲明不會在她體內射精,終在半推半就下成事。其間少女下體流血,被告抹去陽具血迹後再繼續。12月和翌年1月,二人曾兩次性交。

被告莫光皓承認跟13歲少女非法性交、肛交等七罪。黃永俊攝

用手機拍過程

至今年情人節,被告在少女寓所外的梯間,不理她反對,強行肛交,她邊流淚邊叫痛,直至完事。4月6日,被告因懷疑她與其他男生傾談,威脅要分手和將性交片段放上網,限時要她抵達他的寓所,之後二人性交,被告還用手機拍下過程。之後因男性友人來電惹起被告憤怒,對她拳打腳踢和擲水樽,並威脅會傷害她及其父母。
少女後來將事告知母親好友,說感害怕,但仍愛被告,少女的母親得知事件後報警。
被告被捕後承認知道少女只有13歲,但情難自禁,他說第一次性交是少女提出的,後來因她嫌性交「冇feel冇高潮」才應要求進行肛交,過程中她還說很舒服。他又承認曾3次拍片,用來自慰時用,但因她反對已刪除。
案件編號:HCCC2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