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仁、長毛被罰訟費

何俊仁、長毛被罰訟費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被踢爆隱瞞大宅僭建,誠信受質疑,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及社民連主席梁國雄早前申請司法覆核,挑戰選舉結果,但因何已另提出選舉呈請,故高院拒絕批准司法覆核許可。法官指梁振英一方的律師有出席申請許可的聆訊,亦不信長毛付訟費後會破產,故下令何及長毛各付一半訟費。

不信長毛會因而破產

法官林文瀚昨在判詞中指,雖然逾八成的司法覆核案件,在申請許可聆訊中,答辯一方都不用出庭。但本案的司法覆核關乎是否罷免行政長官,涉及嚴重後果,加上關乎公眾利益,要盡快作出決定,故梁振英一方有需要出席聆訊作陳詞提出反對。何俊仁強調為公眾利益而提出司法覆核,但法官卻不認同,反指若真的為了公眾利益,就不會就同一個議題,先後提出司法覆核及選舉呈請。但儘管如此,法官並不認為何俊仁需支付懲罰性訟費。另外,法官稱讚梁國雄用自己的人工去支持自己認為對的目標,但不相信他會因要付訟費而破產。案件編號:HCAL83、8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