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懲教人員換尿造假案,兩被告堅稱受上級指示犯案。裁判官昨不接納此求情理由,認為兩人只因懶惰而造假,亦相信多年來除了他們外,確實有一定數量懲教人員參與造假,繼而「灌輸被告呢個造假嘅想法」。案件下周五判刑。
記者:李啟發 李旭基
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前懲教主任鄧貴文(48歲)及前一級懲教助理梁肇榮(53歲)主要依賴會議紀錄中上級的發言作證,指上級稱「要盡力保持最高成功率」是暗示造假。暫委裁判官衛以寬說所謂暗示要「非常盡力同好牽強先睇得出」,認為那些只是一般要下屬維持工作表現的說話。
裁判官相信有一定數量懲教人員參與造假,但他希望其他參與造假懲教人員,只屬小眾。兩被告或因目睹很多受監管釋囚再吸毒而氣餒,終發展成「做夠數就算嘅心態」。
堅持「爆料」非為減刑責
至於辯方指二人09年被捕後,釋囚再吸毒數字急升,反映因造假被隱瞞的真相浮面,但擔任控方證人的四名懲教人員包括高層,均稱兩者是巧合。裁判官雖認為四人誠實,但認為巧合之說「非常冇可能」,因兩被告被捕是「大新聞」,或令部份造假同袍擔心,加上署方加強監管,肯定影響有關數據。
辯方呈上多名同袍求情信並指二人無經濟得益,或失去退休金及將由以往監管囚犯,變成犯人,受前同袍監管。
鄧貴文庭外稱被捕至今經常失眠,他因內疚而認罪,若被判監會欣然接受。
但他堅持「爆料」非為減刑責,只是說出真相,希望提出建議令署方改善。他無奈稱:「可能要一百個人企出嚟講,法庭先會信」。
但署方回應從無向職員施壓,對被告無理指控感遺憾。助理署長鄧秉明稱,署方已改善收集尿液膠樽設計,防止有人換尿,但承認「冇方法或者法律係十全十美」。
兩被告於09年4至8月,明知有受監管戒毒釋囚承認再吸毒,卻無填寫於監管記錄上。次被告更用自己尿液頂替釋囚尿液樣本送往藥檢。
案件編號:ESCC50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