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2歲女童黃焯思一天內兩度暈倒送院檢查,發現心律每分鐘只有38次,慢常人一半,卻被診斷為「運動員心臟」,最後在夢中猝死。死因庭經研訊後,陪審團昨一致裁定女童死於自然,致死疾病是「QT間期延長綜合症」。女童母斥責屯門醫院醫生專業水平不足,診斷疏忽。
死因裁判官在引導陪審團時指明,若認為醫生專業判斷錯誤,應交由醫務委員會處理,並非死因庭可處理和作出建議的範疇。
陪審團作出裁決之餘,亦提出三項建議,包括建議負責24小時心電圖儀器操作的醫務人員放假期間,須有人跟進安排,以避免高危病人延誤診治。
向醫務委員會投訴
死者黃焯思的母親庭外表示,屯門醫院欠她兩夫婦一個交代,她會向醫務委員會投訴,同時考慮民事索償。裁決前一晚她夢見女兒向她讀出一首詩,無限悽楚。黃焯思去年4月20日在家中突然暈倒,送往屯門醫院留院,5月19日覆診時,為她覆診的兒科醫生劉箕慧徵詢兒科心臟組副顧問醫生鄭恩華(音譯)的意見,認為女童心律僅得38次是「運動員心臟」特徵,並向女童說「今日冇乜事」,着女童回家,翌日女童於睡夢中猝死。
案件編號:CCDI-4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