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准Google無人駕駛車行駛

加州准Google無人駕駛車行駛

美國加州州長布朗(Jerry Brown)前天(周二)乘坐無人駕駛汽車到Google總部參觀後,簽署新法案允許Google研發的無人駕駛車在加州公路合法行駛,條件是司機座位必須有人,可隨時接手駕駛。
布朗說:「今天我們見證科幻小說情節在明天成為現實──無人駕駛汽車。」Google行政總裁布林(Sergey Brin)也說,無人駕駛汽車可改善人類生活,不會衝紅燈,減少交通意外,「比人手駕車更安全」,他預期無人駕駛車可望在10年內面市。
Google研發了八輛無人駕駛車,車頂、車前和後輪都安裝感應器,車輛安裝電腦系統,透過Google StreetView和人工智能駕駛。
加州是繼內華達州和佛州後,美國第三個把無人駕駛汽車合法化的州分。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