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怨數碼通洩私隱

客戶怨數碼通洩私隱

讀者劉先生上月底在數碼通facebook討論區留言,反映在港鐵及公司上網的接收問題,惟數碼通回覆時提及他的工作地區及公司名稱。他不滿該公司未得到其同意下公開資料,「我話喺公司收得差,就寫我公司名出嚟,如果我話屋企收唔到,係咪會寫我地址出嚟?」

公司名不屬個人資料

數碼通否認在facebook討論區提及劉先生的個人資料,回覆中所涉大廈的名稱,不能確定他的身份,故沒違反個人私隱條例,並於facebook留言向其解釋。該公司提醒,在facebook收到客戶意見後會即時跟進,必要時更會安排專人作實地測試,並會在討論區公開調查結果。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指《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個人資料」是指能確實一名在世人士身份的資料,並儲存在紀錄中可供處理及搜索,包括姓名、電話號碼、地址及身份證號碼等。純粹工作地點及公司名稱未必能識辨個別人士身份,故不屬個人資料。如懷疑個人資料被侵犯,且能提供表面證據,可書面投訴。檔案編號:0825002社會服務◆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報料熱線:2929 0000◆社會服務熱線:2990 8288◆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 8688◆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傳真:3711 2468◆網址: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