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偷信賊盜取他人銀行信件及水電賬單,主要竊用個人資料行騙,最離譜的是,他得到這些資料後,竟敢寫信給受害者,聲稱掌握對方的犯罪證據,要求掩口費100萬元。
另一住客被催交診金
松菊台住客葉太表示,近三個月已發現信件離奇減少,兩個月前,信箱有一封已拆的電力公司信件,內有一封手寫信,內容竟指「掌握你們所有犯罪證據……我這樣只是求財,只要100萬元,我相信這筆錢對你們來說只是小數目」。葉太表示,懷疑賊人盜信後,得知他們曾經買賣物業,以為家境富裕藉機勒索。
而同村住客鄭女士表示,今年7月收到兩封瑪嘉烈醫院的信,指她於7月6日及24日在急症室看醫生,每次診金570元未繳付,其後醫管局也多次致電催她交錢,「我都冇去睇過醫生,擺到明被人盜用咗資料,我梗係唔找數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