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旺角花園街火災慘劇掀起鬧市炸彈恐慌。食環署為防止悲劇重演,設立排檔「防火牆」,在慘劇一年後、今年11月起實施,引入暫時停牌和永久釘牌制,攤檔3個月內6次違例,包括販商將貨物放在攤檔界線外,會罰停牌7天;若違例嚴重,例如非法駁電,會永久釘牌。 記者:呂焯均
旺角花園街排檔去年11月30日凌晨起火,造成附近樓宇9人遇難和34人受傷,慘劇令公眾關注全港多條遍佈排檔的街道,包括花園街、女人街、廟街、春園街等4,300個固定排檔的安全問題。食環署經過公開諮詢後,決定推出停牌和釘牌新制度,昨天正式通知全港攤檔小販,11月起實施。
攤販有洗底機會
新制度訂出7項罰則較輕的違例事項,若攤販在3個月內先後被法庭6次定罪,食環署會暫時吊銷其牌照7天。如攤販在停牌後一年內,再度於3個月內6次定罪,停牌則增至14天。若在第二次停牌後一年內,第三度於3個月內6次定罪,停牌則會增至30天。違例攤販有洗底機會,只要在停牌後一年內沒有再於3個月內6次定罪,便會重新以7天停牌罰則作起點。
7項較輕違例包括僱用未經核准的助手、將物品放在攤檔界線外、未遵照指示改善消防安全而暫時騰空攤位等。
撥款兩億助改善
不過,若觸犯另外3項嚴重違例事項,遭法庭定罪後,食環署會執行釘牌極刑,包括分租攤檔、非法駁電、為取得牌照而作虛假聲明。
食環署經過兩次諮詢後,最初提出直接釘牌制度,但遭大部份販商反對,尤其是小販擔心過份嚴格的措施,會扼殺生存空間。此外,部份區議員和小販提出反建議,採用停牌或扣分制。其後食環署改為提出暫時停牌和釘牌,獲得多數意見支持。本月初政府已宣佈明年初推出為期5年的兩億元資助計劃,資助攤檔原址改裝或搬遷,以及向自願結束經營的小販,提供一次性津貼。
暫時吊銷牌照違例事項
1)造成妨礙
2)僱用未經批准的助手
3)營業時非親自在場
4)將物品放在攤檔界線外
5)販賣非牌照指定的商品或服務
6)攤檔大小、高度、物料違反牌照條件
7)未遵照指示改善消防安全而暫時騰空攤位
取消牌照嚴重違例事項
1)分租攤檔
2)為取得牌照而作出虛假聲明
3)非法安裝或接駁電器用具、電線或電力設備
資料來源:食環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