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被搶註 廣州蓮香來港註冊

怕被搶註 廣州蓮香來港註冊

【本報訊】香港蓮香樓與廣州蓮香樓就本港銷售月餅的商標爭奪官司續審,廣州蓮香樓的退休書記表示,90年代內地多間知名商號在各地被搶先註冊,為免廣州蓮香樓遭同樣對待,遂於96年到香港註冊,基於「唔好蝕底」,除月餅外,也註冊了其他貨品。

連米茶醬料也註冊

80年加入廣州蓮香樓擔任學徒、由售貨員做起的張雪清供稱,90年代北京及各省出現商標「搶註」事件,廣州巿政府遂要求包括廣州蓮香樓在內的內地公司,捉緊時間在出口國家或地區註冊,廣州蓮香樓遂委託廣州商標註冊局到歐、美和香港註冊。
張承認,廣州蓮香樓以品牌出品的只有月餅,於香港註冊時卻連米、茶、醬料等也一併註冊,原因是既然要付錢,可能下一代會做,故「唔好蝕底」,她否認做法帶有惡意。
張又表示,有書記曾滙報指香港蓮香樓顏先生以「近幾年香港蓮香樓經營狀況不佳」,要求廣州蓮香樓盡量不要在香港賣月餅。
另答辯人廣州飲食服務企業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陳小紅(圖)供稱,廣州蓮香樓在06年私有化時,按國家規定將商標轉給答辯人,生意仍歸廣州蓮香樓所有,但每年要支付137萬元商標使用費予答辯人。
案件編號:HCMP1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