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舖後居 東頭邨長者中秋前被迫遷

前舖後居 東頭邨長者中秋前被迫遷

【記者梁御和報道】繼牛頭角下邨,東頭邨22座也面臨清拆,房屋署提出以每呎866元超低價收回地下舖位,有12戶不接受賠償拒絕遷出。一眾白髮蒼蒼老商戶,只求多點賠償安度餘生,欲與署方洽談不得要領,房署更強硬要求中秋節前搬走。作為全港最後一批徙置公屋「前舖後居」的歷史見證人,聲音微弱,無力與政府討價還價。在22座經歷45個寒暑的80歲陳伯,見證東頭邨落成,與妻子在一個不足300呎的前舖後居單位,經營雜貨舖養活三名子女。長期搬運重物令他十隻手指頭變形,見證老一輩港人的艱辛歲月,「當年我用1萬蚊頂咗22座呢個舖位做糧油雜貨,嗰時1萬蚊可以買到一個新蒲崗千呎單位」。上月底,房署發信通知地下商戶,須於本月26日(下周三)全面遷離。隨着樓上住客陸續遷走,陳伯的雜貨舖已結業,但仍與老妻住在舖後的數十呎房間。他擔心限期一到,即被趕走,「班仔女各自成家,(房署)冇配番單位畀我,淨係賠廿幾萬,我都唔知去得邊」。

12戶不滿賤價收回

22座地下的29個舖位中,仍有12個商戶未傾妥賠償,大多為年逾七旬長者。房署按2008年訂出的賠償方案,按舖位面積,提供每平方米9,326元(即每方呎866元)特惠津貼。商戶認為方案距今四年,賠償標準過時不合理,拒絕接受。經營藥材店20多年的張婆婆表示,一眾商戶曾要求房署將賠償特惠津貼加至每平方米17,141元(每方呎1,592元),惟被拒絕。「佢連傾都唔同我哋傾,上個月出信叫我哋走,唔係截水截電,就搵人嚟封舖」。

東頭邨現時只拆剩第22座。

最後一批特殊商戶

房署除按舖位面積提供津貼,商戶也可選擇參與局限性投標,到房署轄下街市以較低租金繼續經營,放棄投標可獲額外80,700元替代金。以一間約200方呎店舖為例,特惠津貼連替代金共賠償25.4萬元。協助商戶的區議員李德康表示,房署至今仍沿用2008年釐定的賠償標準,「家物價比四年前高咗好多,咁樣定價唔公道,就算想揀局限性投標,房署大部份商舖賣晒畀領匯,剩返啲死場舖位,根本冇得做。其實佢哋係全港最後一批特殊商戶,點解唔可以提高個賠償,每戶大約畀多8至9萬,等班老人家可以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