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案例:偷拍藝人裸照屬侵私隱

港案例:偷拍藝人裸照屬侵私隱

凱蒂在法國度假遭偷伯半身裸照,若事發在香港,法律界人士黃國桐相信,若據私隱專員公署今年3月就《忽然1周》偷拍藝人黃宗澤在住所內裸露及《FACE》偷拍藝人王浩信和陳自瑤在家有親密行為的照片所作的裁決,應會被視為嚴重侵犯私隱。這是次本港首次有傳媒因偷拍藝人而被裁定違規。今年3月,公署指有關報道並非「大是大非」,純為滿足公眾興趣及好奇心的花邊新聞,不涉及公眾利益,因兩案均通過有計劃的長時間監察,利用長焦距鏡頭拍攝,當事人不會預期被他人以長焦距鏡頭拍攝,故除非拍攝者有充份理據,否則便屬不公平收集個人私隱。公署向有關刊物發出「執行通知」,要求採取措施糾正違規事宜,而當事人也可循民事索償。但黃國桐認為,證明並量化損失會有很大困難。黃國桐表示,香港沒有全面保障私隱的法例,但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個人資料必須以合法及公正的方式收集,在私人地方偷拍收集,便可能違反條例。法例規定,如為了防止或偵察罪案可使用有關資料,而傳媒機構也可發佈新聞,符合公眾利益作為抗辯。《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