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的住戶入息及資產限額已由今年三月起調高,勞工處昨提醒合資格申請人可按新限額申請該津貼。按計劃規定,申請人每次可申領過去6至12個月的津貼,即日起遞交表格,將可申領今年3至8月的津貼。申請表格在勞工處各就業中心、該處總部及鼓勵就業交通津貼科、民政事務總署各諮詢服務中心,以及社會福利署各社會保障辦事處索取。市民亦可於勞工處網頁( http://www.labour.gov.hk)下載申請表。勞工處24小時查詢熱線:2717 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