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一本中國木雕藝術書,見一元朝木雕佛像有點眼熟,便說某某家裏也有一件類似的,在旁的阿甲說某某不是基督徒嗎?本來想鸚鵡學舌:讓文物歸文物,宗教歸宗教。最後卻對阿甲講了個阿丙夫婦割愛記的故事。在臺灣認識的阿丙夫婦,祖父輩是國民黨員,當年隨身帶了些古董玩意經大江大海遷台,屬家傳寶,包括一批清朝觀音像,另外還有些瓷器,其中一件八仙圖青花瓷盆特別標致。有次大伙兒在他們家如常鑑寶,但見丙生對着那些觀音像一臉依依不捨,原來兩夫婦信了主,丙太堅持要放棄這些「除主以外」的「偶像」,山水圖樣的瓷器則可保留,其他人正趁勢撿便宜。見阿丙淚光欲閃如高官狀,便忍不住干預起人家內政,問丙太,你家有手鍊沒有,丙太有的一聲即拿出一串來。我說,哇,這是串佛珠啊,不如也讓給我好不好?丙太不服:你看清楚這是水晶造的。我說,佛珠有很多材料,水晶造的也算。丙太抗議:我又不信水晶有特異功能,只作裝飾用,又沒有用這珠唸佛,怎算得上是佛珠?這就是了。不用來唸的珠鍊不算佛珠,你們不去拜的觀音也只不過是木頭一件,而且你說,即使拜八仙的人,他們真心信八仙有法力嗎?這些只是文物,而且是祖傳下來的,留下來做個念想,也無礙也無損你的信仰啊。丙太力抗我似歪不歪的理:我不是教條主義者,留這些偶像木頭在家中,也不見得會影響我們對主的虔誠,可我為甚麼要在家居內展示一堆與我們信仰有別的標誌?我既不信它,又不拜它,幹嘛要用它來做裝飾品,基督教家庭想有個該有的氣質行不行?何況我家祖傳的古物比這更有價值的還多着呢。我見丙太繼續擇其善而固執得有理,為尊重人家的選擇,也只得文明地撤退。逢星期五、六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