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漢吞「粉」毀證據<br> 反指警砌生豬肉 被控妨礙司法囚半年

綜援漢吞「粉」毀證據
反指警砌生豬肉 被控妨礙司法囚半年

【本報訊】綜援漢涉嫌藏毒,被帶返黃大仙警署調查,其間當着兩名警員面前,搶去疑似白粉吞落肚,以圖消滅證據。惟綜援漢事後沒排出任何毒品,故由藏毒改控妨礙司法公正罪。他在庭上堅稱自己沒有吞毒,反指警員隨地拾起紙巾碎當成白粉。但裁判官阮偉明揚言「假如警察要砌你生豬肉,點會用啲咁蠢嘅方法」,判他罪成,入獄六個月。
記者:楊家樂

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根據黃大仙警區特遣隊警員陳加杰供稱,今年6月9日在黃大仙下邨龍智樓地下外與同袍巡邏,看見50歲被告吳華傑形迹可疑,遂上前截查,在他兩邊褲袋內分別搜出一粒藍精靈及一粒0.05克疑似白粉丸狀物。
警誡下被告聲稱藍精靈是經醫生處方,白粉則在附近購買自用。被告隨即被帶返黃大仙警署,與陳和另一名警員到會面室錄取口供。

趁機搶去證物袋

被告趁陳向他展示放在證物袋內的涉案毒品時,突然搶去證物袋,整個人退後並轉身,然後倒出袋內疑似白粉,繼以手掌拍向嘴巴。陳命令被告張開口,被告隔一秒後才照做,又謂「吞咗」,聲言「冇辦法啦,我衰唔起」。
警員搜查被告及房間,並未發現疑似白粉。被告被送往醫院檢查,體內沒有可疑物,其後亦沒有排出毒品。
被告在庭上自辯時卻聲稱,被截查時只身懷藍精靈,疑似白粉是警員從地上拾獲,警員一直沒有對他作出警誡或問話,相關證物亦沒有放入證物袋。

警大叫:唔好得戚

被告續稱,陳自行撰寫全部口供後,要求他簽署作實。他拒絕簽名,對陳稱「粒嘢可能係洗完衫唔記得擺出嚟啲紙巾碎」。陳聽後擲筆大叫「唔好得戚」,另外兩名警員立即入房合力捉住他。
但裁判官認為,警員證供可靠,相反被告不可信,他明顯欲阻礙警方調查。控方透露,被告有12個案底,其中5個與毒品有關。
案件編號:KTCC3116/12

黃大仙警署特遣隊警員陳加杰,其證供獲裁判官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