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雛軍未消氣指遭陷害

顧雛軍未消氣指遭陷害

【本報訊】格林柯爾集團始創人、科龍電器(921)董事局前主席顧雛軍獲得減刑提前於本月6日出獄,7年囚獄生涯後昨日高調地在北京舉行記者會,指責遭廣東省副省長陳雲賢、前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現已判死緩)、中證監前副主席范福春和廣東證監局前局長劉興強等人陷害入獄。曾被譽為民營企業的狂人的顧雛軍,未脫狂態。他多次在記者會上強調最高人民檢察院曾在黨組會議決議表態指自己的案立案動機不純、條件不夠,做不起訴處理,但最終他仍然被陷害入獄,顧雛軍指責范福春和劉興強當年為了將科龍把股權轉讓與省的另一家企業,因此他遭陷害入獄。

告高官 誓還清白

獄中的時間沒能磨平顧雛軍的怒氣,他仍記得2005年7月28日,那個讓他至今仍覺蒙恥的日子,他說自己是毫無被捕的思想準備的,但隨後被送上法庭,歷經兩次審判,最終以虛報註冊資本罪,違規揭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挪用資金罪三罪並罰,判處執行有期徒刑10年(減刑出獄),並罰款680萬元人民幣。顧雛軍能否討回他口中的公道,還看他能否獲得上訴。對於公還我清白,顧雛軍已放在首位,東山再起暫不理會,他說:「我是這樣看的,我認為對自己來說如果不能平反那我這一生不會再幹任何事了,因為我不能接受一個強加於我頭上的罪名,這就是我現在坐在這個地方,很可能我後天被抓,再被抓進去,但是我仍然要把話說出來。因為我認為一個人我是完全沒有罪的。」顧雛軍在接受《新浪財經》訪問期間,更明言香港法律好。他回憶從國外返回內地營商的日子,「我們以前做每件事都要問香港律師這個能不能做,沒有律師的話我們是不會做的,所以,我堅信我絕不會犯罪的,儘管香港法律和中國法律不太一樣,但是香港律師對法律的理解我認為他不會給我一個錯誤的回答的。」從顧雛軍口中所述,今次翻案應有一定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