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不認為泛民能守住行使否決權的三分一議席(或七十席中的二十四席)是生死存亡的關鍵。在過去需要運用到否決權的關頭,一是通過政改,二是罷免議員。二○一○年通過政改一役,民主黨與民協將否決權拱手相讓;至於罷免議員,我相信長毛就算被罷免,也有很大機會重新當選。
但為了守住這個虛幻的否決權,泛民在敗選之後還不思考如何着手改變這個不公平的制度,反而去討論如何學習民建聯在四年後「配個靚票」,這不是本末倒置是甚麼?回歸後,立法會選舉由單議席單票制改為比例代表制,明顯是為民建聯度身訂做,再加上去年揭發的諸般種票事件,到周日長者們被一車車送往票站配以「掌心雷」,香港公平廉潔的選舉制度,根本就如北京外交部發言人說維護釣魚台主權一樣,已經是一句空話。我寧願今屆泛民連二十四席也失守,讓支持民主的市民對現行的制度徹底失望,那還有集中力量走上街頭徹底推翻不公制度的誘因,結果現在卻要靠功能組別維持一個貌似有談判權的comfort zone,對於爭取廢除功能組別的泛民是諷刺之餘,更是為保留這些成功讓泛民搶灘的功能組別(尤其是超級區議會),向群眾撒下一帖甜美的迷藥。
我們正活在一個自由而不民主的社會,所以我們其實沒有資格,按民主社會的「規矩」行事。而這種認知的錯誤,使我們的泛民誤信要像君子一樣和而不同,對民建聯也客客氣氣地包容異見,哪怕他們顛倒是非宣揚邪惡的「意見」,卻喪失以行動批判善惡的能力。制度不公至此,若不推倒重來,只會繼續深化。組織政黨加入議會是推倒重來的手段,泛民也應該甘願成為被群眾「利用」的工具,如此你在議會就算不足三分一議席也能發揮效果。但如自命政治家,對公敵還秉持風度怕有失禮數,在今天的形勢中只會讓我們所相信的價值進一步失守。
剛當選的張超雄在DBC接受鄭家富訪問時,有這樣的論述:「剛談到當我們入到立法會繼續抗爭,如何跟其他黨派尤其是泛民之間合作,譬如反國教或其他重要議題等等,我覺得這個思路方向是錯的。我做過一屆議員,跟着離開四年,看到整個社會運動,我們在很多重要議題上,如上次民主黨也犯了一個我認為是致命的錯誤,為何今天我們很多人心裏仍很不舒服?就是他們以為入了議會就是通過議會的所謂架構或者賦予權力,然後通過這些渠道就可以為人民解決問題,以致去到一個地步便以為自己可以代表市民跟共產黨直接商議。這根本不是可以解決香港現時嚴重矛盾、根深柢固、結構性問題的方向;我們一定要連結公民社會,現在問題根本不在於泛民有沒有合作的空間,我們的問題是能不能夠成功地連結公民社會,讓社會運動產生到足夠壓力,讓所有泛民政黨若拒絕參與便不能立足的地步。我們的戰場不在議會、不在密室談判,而是在廣大群眾裏面,所以別問我們泛民之間有沒有合作空間,而是我們怎樣連結公民社會,讓我們泛民不合作也不行。」冀望他的主張成為泛民的主流。
楊繼昌
國事學社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