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錯藥致敏感西醫遭譴責

開錯藥致敏感西醫遭譴責

【本報訊】西醫忻維民09年向病人處方一種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令病人出現藥物敏感而要留院治療。醫務委員會昨裁定他專業失當,因他屬初犯而重犯機會低,故判刊憲譴責,較以往同類事件判刑輕。

下眼皮腫脹需留院

忻維民1977年於澳洲醫科畢業,在港執業約30年。案情指出,09年10月13日一名女病人向他求診,當時該女病人已向他表示對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布洛芬(Ibuprofen)敏感,忻維民將有關資料以紅色英文大楷字體記錄在電腦內,並在有關資料下畫上兩條線加強識辨,之後在旁邊簽名。但忻維民最後向該病人處方四種藥物,包括布洛芬。該女病人求診後服藥,兩小時後開始下眼皮腫脹,到公立醫院急症室求診。急症室醫生指她藥物敏感,留院一天治療。病人家屬翌日向忻維民投訴,忻向病人道歉。醫委會昨聆訊時表示,忻維民承認出錯,因他屬初犯,之後進行多項改善措施,包括報讀有關藥物安全課程,加強診所派藥程序等,認為他再犯機會低。醫委會又指,以往同類案件會判除牌緩刑,但因每宗個案情況不同,昨判忻維民專業失當,刊憲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