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br> 被告母親死撐:唔好信事主

特稿
被告母親死撐:唔好信事主

被告一家雖扶老攜幼到庭支持,但未因此「加印象分」,反換來法官一番狗血淋頭的斥責。被告母親離庭時,還想講出另一版本,皺着眉苦着臉狀甚氣若游絲說,「你哋唔好信佢(事主),唔好亂咁寫!佢響大陸都搞到人哋離婚㗎喇!」但被家人阻止她繼續說下去。
被告被判監五年四個月,法官潘敏琪判刑前慨嘆,因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名最高刑罰為五年,"My hands are tied!(綁手綁腳)",否則判刑將更長。

長期受虐有創傷後遺症

法官表明,判刑並不會針對虐打或襲擊。事主的創傷報告顯示,她向心理學家憶述經歷時多番哭泣,表現強烈憤恨,自08年來港後,長期受言論和身體的暴力對待,辛酸不為外人道,她甚至寧可受性侵犯也不願受虐打,顯示所受酷刑遠超侵犯對她造成的傷害。心理學家報告指出,事主長期受虐,缺乏家庭溫暖,較易相信稍為給她愛心的人,且明顯有抑鬱和創傷後遺症,亦拒絕接受心理輔導,可見被告的行為對她影響深遠。法官最後特別要求控方幫她轉告事主,叫她忘記過去,重新過新生活。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