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基金會董事告傳媒誹謗

李嘉誠基金會董事告傳媒誹謗

【本報訊】內地《財經》雜誌在前年刊登一篇報道,指李嘉誠基金會董事周凱旋捲入50萬美元的行賄案。周認為報道內容誹謗,昨在高等法院控告該雜誌在香港的相關公司財訊傳媒,要求對方刊登道歉聲明及賠償。財訊傳媒的公司秘書否認責任,並說他「個人覺得篇文章講嘅嘢係啱」。

要求公開道歉

和黃及周凱旋在2010年亦入稟北京朝陽區法院,就同一篇報道,控告北京《財經》雜誌社有限公司、北京和訊在綫信息諮詢服務有限公司。法院去年裁定《財經》敗訴,指報道使周的社會評價降低,侵犯周的名譽,下令《財經》要向和黃及周公開道歉,及賠償共7,000元公證費。
而周一方昨傳召中國教育部前副部長韋鈺、汕頭大學前副校長蕭澤麗作供,指周及李嘉誠過去曾捐助逾億元人民幣發展內地教育工作,有良好名譽。
至於財訊傳媒一方則指,他們並不是負責將雜誌送遞給訂戶,公司秘書蔣尚信作供時澄清,財訊傳媒只是《財經》的廣告代理,分發雜誌給訂戶前,不會檢視雜誌內容。蔣稱「我個人覺得篇文章講嘅嘢係啱,個人覺得唔係誹謗」。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1194/10